考核监督须知
师德考核
发布时间:2021-10-21


 1.政策依据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

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教工〔202077号)

《北京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京教工〔201933号)

 2.学校制度

北京体育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体育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北体字〔2019170号)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师德考核评价表》

 3.工作流程

1)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每年11月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2)各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考核工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各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结果。

4)将考核结果通知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对拟作出师德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听取教师本人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5)师德考核结果出现较大争议时,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6)将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予以公示。

7)考核结果经教师签字确认后,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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