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职能介绍
时间:2018-10-1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目标,拟定学校人事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各类人才计划。
二、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和学校内设机构、岗位的设置。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校专任教师、科级及以下党政工作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等队伍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岗位晋级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教育培训、进修等管理及服务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退休和出国手续的审批和管理。
八、负责博士后进出站的审批、管理及服务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关数据统计分析。
十、负责牵头组织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298925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邮 编:100084
Email: bsuh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