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目标,拟定学校人事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各类人才计划。

二、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和学校内设机构、岗位的设置。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校专任教师、科级及以下党政工作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等队伍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岗位晋级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教育培训、进修等管理及服务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退休和出国手续的审批和管理。

八、负责博士后进出站的审批、管理及服务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关数据统计分析。

十、负责牵头组织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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