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3-12-03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护体育健身消费者和体育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权益,统一从业人员资质标准,现我校游泳救生员预报名工作结束,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单位
培训单位:北京体育大学
鉴定单位: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时间
2013年12月20日、21日、22日,28日、29日
三、培训内容与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
四、参加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游泳事业,并符合专业基本资格的本市及外埠从业人员。
(二)年龄满18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效深水证或游泳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四)具有游泳现场赴救能力(200米不间歇连续游、潜泳20米、25米速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
(六)具备心肺复苏、爬泳、仰泳、蛙泳、测泳、反蛙泳、潜水、踩水等技能;
五、颁发证书
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合格者,将获得由我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只有培训合格获得证书者才可参加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考核。经过鉴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获得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并可在全国游泳场馆上岗。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北京体育大学北办公楼108房间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效深水证或游泳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4、健康证或体检证明(常规项目)(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5、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包含填表使用的照片);
6、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见附件;
七、费用
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费用为700元(含教材费),交通食宿自理。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待开班后另行通知。
八、培训要求
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每期5天。请学员培训时自带游泳衣、裤、帽、镜,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及考核。
联系人:王业乔 电话:010-62989255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