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关于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知要求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优化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担任教师职务的在岗教师不包括外籍)和专职辅导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5月7日至13日,申请人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5月14日至27日期间,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对申请人员进行7天公示;

5月28日至29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送申请人员材料;

7月8日起,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

非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北京市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1)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2)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于普通话测试。

4.身体条件

按《北京市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到任意一家指定医院体检科领取《教师任职资格认定体检表》并进行体检,达到合格。体检结果的有效期为半年。指定医院见附件2

注意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只需学历条件和身体条件。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方法

请申请下载并仔细阅读以下附件内容

1.附件1《北京市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主要政策调整说明

2.附件2《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流程》;

3.附件3《用户手册V1.0》

提供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直接认定人员,需提供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全部完整的成绩单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处公章);

2.本科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首都师范大学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体检结果需为近半年内(自体检结果结论日期算起

(2)体检证明复印件仅需要复印原件的封面、填有个人信息所在页及盖有公章的结论部分所在页,其它化验单据等不需要复印。

4.系统内没有比对校验成功的材料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标准一寸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

提供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4日8:00—18:00

地点:北办公楼108房间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个人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待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审核完成后统一批量打印。

2.《个人承诺书》取代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签名承诺拍照回传到报名系统。

3.申请人仔细阅读操作流程,学历、学位、普通话等信息按照要求填写核验,核验不成功的信息再进行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待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校对核验。

4.专任教师填报职业:“在职教学人员辅导员填报职业:“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任教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5.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自行去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6.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由申请人员自行获取,费用自理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梁军武  62989255

                                            2019年4月30